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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税法

  • 中国:完成2023年关于关联方交易和同期资料的税务相关义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2号规定,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就相关事项完成若干税务相关义务:(一)申报关联方交易,(二)递交国别报告,和(三)准备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 中国开启 2023 年居民个人所得税申报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 2023 年居民个人所得税申报期,详细说明了纳税人有义务报告的情况,并提供了自行申报、雇主协助申报或受托办理等选项。

  • 中国税收事先裁定的首次尝试:在上海试点实施

    上海试行税收事先裁定,这是中国税务管理的重要一步。 税收事先裁定在西班牙和美国等国家很常见,可使企业就未来复杂的税务问题寻求正式的税务意见,从而增强确定性。 税收事先裁定适用于上海的企业纳税人,但其对非居民纳税人的适用性需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 减轻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负担: 延长优惠政策期限或提高扣除标准

    2023年8月,相关中国政府部门通过延长优惠政策期限或提高扣除标准实施了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的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 中国最新新冠疫情相关法规和政策

    由于中国目前新冠疫情的持续态势,特别是上海疫情的持续情况,中国政府于近期进一步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或延长此前发布的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期限,以期给予经济发展和市场经营者以更大支持。在本期通讯中,我们将与您分享上海的相关详细政策规定,并重点关注劳动和就业、租赁、税收等方面。根据您企业所处的地区,当地地方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 2.5%计算所得税。

  • 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39号公告”)等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及相关官方解读,明确免税政策操作细节。

  • 转让定价文件在中国的申报义务

    2021年纳税年度已经结束,中国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2022年可能需就2021年关联方交易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转让定价文件的申报义务有四种,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特殊事项文档和国别报告。我们建议您内部审查以下转让定价文件申报义务的条件,在评估标准或准备相关强制性文件时可向我们寻求帮助。

  • 对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

    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近期对外支付相关中国税收法规更新

    纳税人应关注如下中国境内对外支付相关的中国税收法规更新:同一合同多次付汇仅需一次备案以及代扣代缴增值税及消费税对应的 “三项附加税费”取消。

  • 西班牙和中国避免双重征税新协定在中国生效

    根据2021年6月21日成文、近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文,中西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新的西班牙和中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于2021年5月2日生效,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