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Communication 简讯 法律动态 博客 新闻中心联系方式 分享 Share in Facebook, Open in new window Share in Twitter, Open in new window Share in LinkedIn, Open in new window 复制链接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 2.5%计算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2022年第13号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 5%计算所得税。 此处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Tags: 中国税法 相关律师 Torres, Manuel Tel.:+86 21 5228 1122 Tel.:+86 10 85720000 联系我们 上海北京 D'Alma, Diego Tel.:+86 21 5228 1122 Tel.:+86 10 85720000 联系我们 上海北京 更多专业人员 相关办事处 上海北京 相关业务范围 税法 搜索 Practice Area人力资本服务会计法体育和娱乐保险公司治理与企业责任兼并与收购农业法务刑法初创公司和开放创新劳动法医药、卫生及生物技术商业合同和公司法国际仲裁城市规划法家族企业房地产房地产法技术和外包旅游和酒店时尚法智能城市欧盟法和竞争法汽车业环境法知识产权税法能源行政法证券市场法运输和海运通讯和媒体重组和破产金融机构银行和储蓄银行风险投资 出版类型立法动态评论文章针对专业人员两栏文本新闻稿View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