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完成2023年关于关联方交易和同期资料的税务相关义务 中国 - 03 / 04 / 2024 Previous Next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2号规定,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就相关事项完成若干税务相关义务:(一)申报关联方交易,(二)递交国别报告,和(三)准备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请咨询英语版本 中国, 公司法和商业合同 联系人 Manuel Torres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Cynthia Zhou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相关服务 税法 相关办事处 上海 搜索出版物 ESG G-advisory 人力资本服务 会计 体育 保险 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农业商务和食品 冲突解决:诉讼和仲裁 刑事与内部调查 初创公司与开放式创新 劳动法 医药、生物技术和健康科学 城市规划与环境 基础设施 媒体与娱乐 家族企业 工业和知识产权 房地产 技术、通信和数字化 数字经济、隐私和网络安全 旅游和酒店 时尚 欧盟法律和竞争法 汽车 私募股权投资 税法 能源 (-) 行政法规和宪法 证券市场 运输、物流和海运 重组和破产 金融监管 银行和金融 切面 Services detail 法律动态 Laws: amendments at a glance 两栏文本 嘉理盖思系列丛书 (-) 简讯 切面 Publication type detail Date of publication 最小值 最大 新闻搜索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