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国 - 30 / 03 / 2022 Previous Next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 2.5%计算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2022年第13号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 5%计算所得税。 此处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税法, 中国 联系人 Manuel Torres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Diego D'Alma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相关服务 税法 相关办事处 上海 搜索出版物 ESG G-advisory 人力资本服务 会计 体育 保险 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农业商务和食品 冲突解决:诉讼和仲裁 刑事与内部调查 初创公司与开放式创新 劳动法 (-) 医药、生物技术和健康科学 城市规划与环境 基础设施 媒体与娱乐 家族企业 工业和知识产权 房地产 技术、通信和数字化 数字经济、隐私和网络安全 旅游和酒店 时尚 欧盟法律和竞争法 汽车 私募股权投资 税法 能源 行政法规和宪法 证券市场 运输、物流和海运 重组和破产 金融监管 银行和金融 切面 Services detail 两栏文本 嘉理盖思系列丛书 法律动态 简讯 (-) Laws: amendments at a glance 切面 Publication type detail Date of publication 最小值 最大 新闻搜索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