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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法草案

    2018年12月26日,中国的全国人大发布了一份《外商投资法(草案)》(即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被认为是基于中国商务部四年前发布的一份草案(即商务部草案)所做的修订。
  • 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递延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执行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财税2018年第102号《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102号通知”)以代替之前的财税2017年第88号《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中国税务资讯 – 2018年6月/7月

    这一期的中国税务资讯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 (1)出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并总结原有政策;(2)明确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3)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小微企业可享受20%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并减半征收;(4)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5) 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以及(6) 明确委托境外研发活动费用加计扣除有关政策。
  • 中国税务资讯 – 2018年3月/5月

  • 缩减管制措施,展现开放决心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共同于2018年6月28日和2018年6月30日,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并将分别于2018年7月28日和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通过大幅度减少各领域的管制措施,新版负面清单将中国外商投资引入了新的阶段。
  • 进一步明确受益所有人判定:境外投资者的机遇?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发布了有关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9号(“9号公告”)。
  • 中国计划取消特定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

    2018年4月17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新闻,宣布中国将取消汽车行业、船舶制造行业以及飞机制造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
  • 西班牙驻华大使主持参与了嘉理盖思中国研讨会来分析中国和西班牙之间关于社会保障的新协议

    这次研讨会由嘉理盖思北京代表处组织,同时参与的还有位于中国首都的重要西班牙公司的负责人和代表。
  • 中国税务资讯 – 2018年1月/2月

    这一期的中国税务资讯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1)外商投资者将股息再投资于中国居民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将享受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号公告和财税2017年第88号通知);(2)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9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定义;(3)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1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协定运用过程中的一些事项;(4)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国别报告的相关事项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6号公告;以及(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从2018年1月1号起生效。
  • 外商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递延纳税

    由于劳动力成本和其他成本增加等原因,中国正在经历一定程度的外国投资减退。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长期持续经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了新的对海外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7年88号《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88号通知”)。新的税收政策允许外国投资者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暂时递延缴纳直接再投资到中国的分配利润的预提所得税。